來源:來源:大洋網
作者:未知
原本一家幸福、安寧的生活被這突如其來的事故徹底打破了。
2012年4月15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在方城縣s103公路獨樹西崗至小頂山路口處,李國鐸正在摩托維修店門口修摩托車,突然,后面一輛失控的舊依維柯的校車向他撞來,李國鐸身受重傷,生命危在旦夕,其兒子也頭部受傷,隨后,方城縣中醫院對李國鐸進行包扎后,又將他送往南陽市中心醫院搶救。
李國鐸的妻子海彥哭著向記者說道,“在4月15日至4月26日搶救期間,車主杜某曾拿出5萬元給予搶救,然而由于傷勢嚴重,南陽市中心醫院肝臟外科醫生告知雙方,南陽不具備做腰椎等多處手術條件,需轉至鄭州醫學院手術。但是杜某卻不再露面,并拒絕再出搶救費用,現在為了救人我們舉家到處去籌醫療費,本來貧困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欠債近10萬元,可面對巨額的醫療費,這十萬元只不過能撐幾天而已,這一切車方卻置若罔聞。”
交通事故引發風波 涉事學校無證辦學
經了解,該車豫R57628,系方城縣獨樹鎮芳林、旭日兩所學校專用校車。當問及豫R57628校車事故時,芳林學校校長孫桂芳學校根本沒有校車。學校所用的校車是租的,并非出事的那輛車,關于車牌號豫R57628的車車主名叫杜學兵,是自己的女婿,而司機是杜學兵雇傭的,名叫狄建剛,并稱校車事故只是簡單的交通事故,校車并不存在,校方也沒有責任。
但是,記者在調查后得知,該車并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沒有按規定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沒有取得校車標牌,司機更是沒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在教體局安全辦,記者見到了安全辦崔主任,在查閱相關資料后,崔主任說“芳林學校從始至終就沒有登記校車”。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該車未取得教育部門的使用許可,沒有到監管部門申報,并接受交管部門的安全檢測,沒有交管部門頒發的機動車行駛證,私自進行非法營運;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對上述兩校予以處罰,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但就是這樣一臺車,校方卻視爾不管,聽之任之,運送著一車又一車的學生,存在著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記者還得知,除了沒有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河南方城縣獨樹鎮芳林學校幾年來不僅收費過高,而且一直套用著國家撥付的專項教育經費。
據了解,社會力量辦學需領取《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并要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許可證》。然而芳林學校卻怎么也查不到組織機構代碼,在學校經費等問題上,孫桂芳稱,學校是她和城關三中的老師周英林合辦的,從2004年已經開始辦學,他強調,學校手續齊全,相應收費標準在物價局也有備案,而政府的辦公經費是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150元。
離奇的是,雖然證件不齊全,但孫桂芳校長還特意讓記者看由獨樹鎮鎮政府獎的“社會力量辦學先進單位”獎牌。當記者稱看看辦學許可證時,孫桂芳又稱,相關文件都在方城縣教體局,學校現在沒有,無法提供。隨后記者走訪方城縣教體局,教體局民管辦負責人告訴記者,“是有審批文件,但辦學許可證被芳林學校拿走了,審批文件上法人代表是周英林。”
一個沒有在民政局登記,沒有在技術質量監督局登記組織機構代碼,沒有對公賬戶的學校,那么他們是怎么獲得了這筆財政撥款了呢?至今,記者仍沒收到相關部門的回復。
傷者妻子發帖求助 稱相關部門熟視無睹
海彥想著在網上留言板給領導們說說心里話,遺憾的是,海彥發了好幾次帖子,卻等不到相關部門的援助,相關領導在回復時稱已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然而還是沒有一點消息。失望極了的海彥只好在論壇上發帖求助,帖子中稱“做為人民的公仆,老百姓的父母官,為何這么久毫無進展,相關部門為何不去調查?現在醫療費已花至20萬元,鄭州河大附屬醫院已停藥。”
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已經走頭無路,我們期待,方城縣獨樹鎮的相關部門能積極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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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無事故,才能開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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