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網絡
校車停靠時,后方及鄰近車道車輛并沒有停下等待,而校車也未打開"STOP"警示牌。
今年4月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施行,明確提出校車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應該避讓,如今該條例已經實施半年多了,島城校車在路上的運行情況又是怎樣呢?12月20日早上 6時許 ,記者打了一輛出租車全程跟隨一輛前往大學路小學的“大鼻子”校車體驗上學路,發現在道路比較寬闊的地方,社會車輛都會避讓校車,但一旦到了道路擁擠路段,校車頻頻被其他車輛搶道。尤其是快到小學門口時,因為道路擁擠無車讓道,校車被堵在路邊,小學生只能選擇提前下車。
■問題一
公交車并沒避讓校車先行
20日早上6時10分許,記者來到汽車東站附近的校車始發站,此時停車場內已是燈火通明,不少校車已經發動起來開始熱車。6時30分,記者隨機選了一輛校車作為跟隨目標,坐上一輛出租車跟在校車后面上路。校車沿深圳路向南行駛,右拐上香港東路,6時40分在山東頭附近接上了第一批學生,此時交通早高峰尚未開始,道路上車輛很少,校車行駛得非常順利,一路上運行平穩,車速保持在每小時40公里左右。
之后校車又分別在多個站點接上學生,交通早高峰也逐漸來臨,校車隨著車流在最右側車道緩慢行進。在校車行駛至延安路和延安一路路口時,一輛公交車由南向北行駛在路中間遇上校車,但公交車并沒有禮讓校車先行,而是加速左轉上延安路,校車只能停在路口中間等公交車通過后才繼續向前行駛。
■問題二
校車停靠,后方未停車等待
隨后,校車來到大學路,這也是校車到學校的最后一段路。這段路僅有雙向3個車行道,道路上私家車很多,校車只能緩慢行駛。上午7時30分許,校車終于安全順利地抵達校門口西側的專用停靠點。
從汽車東站到大學路小學,這段路校車一共行駛了20公里左右,耗時1小時。記者發現,在校車停靠在道路右側等候學生上車時,大部分社會車輛都能主動減速,但在校車后方的社會車輛很少有停下來等學生上完之后才開車行駛的。而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停靠時,不僅與校車同車道的后方車輛要停車,鄰近車道的機動車也要停車等待;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而根據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
記者沿大學路向北步行一段路發現,另一輛校車被堵在道路最右側車道,其他車輛紛紛從其后側超越向左側車道行駛,而校車司機則不敢貿然變道,只能等候在路邊。當時校車離專用停靠點還有一二十米的距離,而此時已經8時10分許,離學生上課還有10多分鐘,無奈司機只好提前開門讓學生下車。而學生下車時,校車左側的車輛也沒有停車等待,而是迅速從校車左側車道通過。
■問題三
校車停車不開“STOP”警示牌
在探訪過程中記者發現,校車也有一些令人擔憂的情況,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校車在停靠路邊接學生時,經常不開“STOP”的警示標志。據了解,《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為了提醒后方車輛避讓校車,本市校車在車身左后方都安裝有折疊式的“STOP”的警示牌 ,一旦有學生上下車,這個警示牌就會彈出來,讓后方車輛提前有個預判,做出避讓或停車的行為。
但記者在一路跟隨過程中,發現校車有多次沒有在停靠時將“STOP”警示牌彈出,而這也給了社會車輛不避讓的理由。“如果不開那個警示牌,后面的車肯定不知道有學生上下車,當然不會主動停車避讓。”記者乘坐的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他也經常遇到校車在停車上下學生時,出現不開“STOP”警示牌的情況。
根據《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 、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罰款。
文/圖 記者 楊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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