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教育報
作者:未知
一輛簡陋改裝的挎斗三輪,一個眉頭緊鎖的司機和擠作一團的孩子。這張攝于3月5日的《巨大的車輪掠過“校車”》的照片中,無論是駕駛者還是乘坐者,大都緊張地注視前方,表情略帶焦灼。而就在他們身后,一輛剛剛駛過的大貨車,巨大的車輪如此近身,不由得讓讀者為孩子們揪心。
巨大的車輪掠過“校車”
3月5日中午,在海南省儋州市白馬井鎮的公路上,一輛經過改裝的摩托車上,擁擠著10余名放學回家的孩子。如此危險的“校車”,為何還能堂而皇之地上路?
近兩年頻發的校車安全事故,讓人們大有聞“校車”而色變之勢。盡管去年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已經發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接送幼兒、小學生的校車應當是專用校車,并擬定于3年內淘汰非專用校車,完成專用校車的更新普及。然而,在一些較為偏遠的農村地區,如照片所示的“黑校車”依然行駛在家校之間,岌岌可危地承載著孩子們年幼的生命與求學的夢想。
正規校車缺乏、“黑校車”泛濫、超載無處不在……現實中諸多環節的漏洞與不完善,近年來給孩子的上學路埋下重重隱患。這讓我們不得不一再發問,校車究竟應該由誰購買,誰運營,誰管理?只有厘清責任主體,才能有效協調各方職能,為校車安全上路創造一個體制協調、機制完善的良好環境。
校車作為一種解決學生上學的交通工具,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投入、統籌與監管不可缺位。參考國外發展經驗,校車發展主要經歷三個階段:起步階段,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營運模式不確定,運行問題眾多,安全問題頻頻發生;規范運行階段,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營運趨向專業化,安全問題得到有效保障;成熟階段,在城市化率達到70%以上,且城市交通系統趨于完備時,城市學生交通問題由公共交通系統解決,而專門的校車主要應用于郊縣和鄉鎮。
反觀我國的校車發展現狀,自2011年教育部在浙江省德清縣等6個地區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車試點后,近一年來,對校車運營的探索迅速擴大至全國范圍,但囿于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目前整體上仍處于起步階段,相關部門也沒有明確的分工與協作機制,一定程度上處于“都能管”卻“都不管”的尷尬狀態。此時,政府的高度重視與統籌規劃顯得尤為重要。在前期投入方面,可由政府牽頭、多方籌集,通過適當補貼鼓勵各地給予財政支持。在運營管理方面,由于校車運營牽涉部門眾多,交通、公安、教育等都有涉及,需要政府從中協調各方的責、權、利,不僅要為校車運營體系的建立提供“發動機”,還要適時添加“潤滑油”,保障各部門有效配合、協調運轉。
校車的作用是保障學生交通安全,這需要的不僅僅是一輛“鋼筋鐵骨”的車輛,更需要與之適應的安全教育。在這方面,教育部門和學校的責任無可推卸。我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差異較大,校車運營的系統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在從雜亂無序走向規范有序的過渡階段,如何讓學生自覺遠離“黑校車”,有意識地選擇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需要學校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從課堂內外的耳提面命入手,從活動育人的潛移默化入手,強化學生的安全乘車意識,盡可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校車上路,安全為先。已經有太多鮮活稚嫩的生命,因“黑校車”、違規超載駕駛而離開了這個美好的世界。3月2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規定了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保障校車安全的義務和責任,并明確相關法律責任。我們有理由期待正規校車運營系統的逐步建立健全,同時也呼吁交管部門,對于違規上路的“黑校車”一定要嚴查、重罰,別再讓生命的花朵因一時的疏忽而過早地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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