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正北方網
作者:莫送弟
據《北方新報》報道,6月5日發生的清水河縣喇嘛灣第一小學校車事故目前尚在調查之中,但當地教育局以及學校和校車經營者已經開始打起“嘴仗”。清水河縣教育局張局長表示,該校車屬于社會車輛,沒有備案。而喇嘛灣第一小學校長董德柱也表示,對該校車情況并不了解,不清楚相關手續和備案的情況。而校車的經營人劉鳳龍說,他有交管部門核發的校車證,絕對是合法經營……
生命第一,面對意外發生的校車慘劇,肇事司機、校車經營者、學生所在學校,能夠及時籌集醫療費,第一時間救治受傷孩子,本該值得稱道。但令人納悶的是,校車是否屬于合法經營,是否在教育部門備案,咋就成了糊涂賬?如果有備案,教育部門或交管部門,打開資料柜,查詢相關備案信息,自然就一清二楚。證明或證偽,白紙黑字才最具說服力。遺憾的是,是否備案,大家公說公理婆說婆理,爭論不休。
教育部門說該車沒有備案,校車違規運營,學校則表示不清楚備案情況。而校車經營者卻堅稱:該車擁有法定校車證,且每學期都備案,絕對合法經營的校車,怎么能被說成是沒有備案,并且不知情呢?與其這么空對空打嘴仗,不如花點精力,查一查相關備案信息。像這般打嘴仗,作為教育主管部門,輕點說,是工作作風不扎實,如果事后證明該校車確已備案,則難逃推卸責任之嫌,總之,一味指責校車,給我的感覺是,墻倒眾人推,有失厚道。
其實,校車監管,貴在平時,重在預防。既然悲劇已經發生,就應該及時善后,將損害降到最低。愿這起慘劇,能助推動監管體制的點滴進步,愿幾個孩子所承受的苦難,能成為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的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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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在哪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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