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和訊博客
作者:鄭渝川
中山開發區近日下發通知,稱目前開發區公辦小學所租用的作為校車的車輛都達不到校車新條例的標準,因此將于9月1日起撤銷所有公辦小學的校車,由家長自行解決交通問題。撤銷校車后,開發區管委會將對在本區就讀小學的股民子女發放交通補助。據了解,將因此受影響的學生有2000多名。(《廣州日報》7月12日)
中山開發區管委會撤銷公辦小學校車的做法,讓人無法理解。該區現有公辦小學8所,在讀學生8000多人中的2000多名有乘坐校車通勤的需要。這一需要的產生,與教育資源供給布局有關,并不是學生家長非得給孩子、給學校、給政府找“麻煩”, 政府有義務推動此問題得以解決。因為校車的存在,會有2000多個學生家庭的家長,得以安心服務于開發區各行各業。如今一刀切撤銷校車,家長們就得自行接送孩子上學放學,對其工作會有較大影響,可以預計也將對許多企業的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影響。
開發區教辦提出了校車必須撤銷的四大理由,除了現有校車不符合新條例標準外,還包括購置專用校車成本高,校車早上過早接學生上學、晚上太晚送孩子放學而影響學生睡眠,撤銷校車后更有利于減少擇校現象。
在筆者看來,上述理由都完全站不住腳。首先,開發區如今就存在2000多名學生校車通勤的需要,現有校車不符合條件,就應配置更新。珠三角不少地方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和政府財力遠遜于中山的內地地區,都設法籌資配備通勤專業校車,也均能設計出分別適應所在地實際情況的運作模式。其次,校車接送學生時間過早過晚問題的出現,本身就與以往校車數量較少有關,如果根據需要配置齊備專業校車,這一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第三,日漸突出的擇校現象,從根本上仍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公辦學校特別是優質學位供給太少、分布不合理所帶來的,不會因為是否取消校車而改觀。取消校車而不觸及教育資源供給分布這樣的根本,只會加大學生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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