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南方農村報
作者:熊丙奇
一輛校車,需要這么多部門把關,從善意的角度分析,這是為讓校車的監管不留死角,而如果從責任角度看,則折射出沒有部門愿意對校車安全負責,相關部門在互相踢皮球。
新學期開始,多地小學和幼兒園購買的新校車上牌難。據福建廈門媒體報道,當地教育局制定的《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要求,校車上牌需要12個政府部門審批通過。而國務院制定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已在4月公布施行,但多地尚未制定實施細則(9月6日《中國青年報》)。
這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在實施校車安全工程中的"老爺"心態。一方面,一些部門還是站在管理方,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對校車實施多頭管理,根本不是從讓學生有安全校車角度出發,為合格校車順利上路提供良好的服務。如果地方政府有服務的心態,那么,就會聯合辦公,對合格的校車提供一條龍上牌服務。
另外,一輛校車,需要這么多部門把關,從善意的角度分析,這是為讓校車的監管不留死角,而如果從責任角度看,則折射出沒有部門愿意對校車安全負責,相關部門在互相踢皮球。本來,在國務院制定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后,各地就應該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但現在已經過了五個多月,實施辦法還沒有出臺,這多少有些說不過去。去年年底,在校車安全事故頻發之后,國務院以最快的速度啟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制訂工作,希望將校車的安全治理納入法制軌道,可現在看來,快速制定的安全條例,遭遇慢執行。
這與《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沒有明確"政府主導"責任有關。雖然在制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時,曾明確"政府主導"原則,可是,在具體的條例中,這一原則沒有得到充分體現,而只是強調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如此一來,地方政府部門完全站在監管的立場,把學校和提供校車服務的機構作為監管的對象,而不會考慮校車的投入問題,是否有合格校車問題。簡單地說,如果校車沒有經過監管部門的審批,就上路被查處,作為監管方,是沒有責任的,而且可以說盡到了監管責任;反而,如果校車掛上牌照,卻在運行中出問題,監管方將可能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政府只負責監管,不負責投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執行,必然面臨合格校車缺乏以及合格校車上牌難的困境。結果是,在政府嚴格的"監管"之下,沒有合格的校車運營,學生只有步行上下學,或者靠家長接送,同樣存在安全隱患;再下去,由于難以長期堅持下去,學校不得不提供不合格的校車,或者家長又拼湊在一起找社會車輛……這就是我國校車安全問題不斷發生的根本原因。
因此,要根本解決校車問題,還得抓住源頭,切實明確"政府主導"原則,尤其是明確政府投入購買校車的責任。如果明確規定農村地區中小學(幼兒園)的校車,必須納入財政預算,由政府統一配置,還會存在學校沒有不合格校車,或者合格校車上牌難的問題嗎?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8月,公安部等20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強調在校車過渡期內,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制定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這給地方政府出了一道難題——如果學生上學必須乘車,要保證安全,就一定要提供達標車輛,可問題在于,沒有達標車輛,怎樣做到既要有車又保障安全呢?可行的辦法就是自定"達標標準",但如此一來,萬一出了校車事故,由誰來承擔責任?
說到底,校車安全的關鍵問題,還是財政投入問題。9月6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介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兩年來教育改革發展情況時表示,中央財政已經按照占GDP4%的標準安排教育經費,各地也要按照要求落實這個指標。預計今年教育總經費將達到2.2萬億,比去年增加大約6000億左右。按照筆者的測算,解決我國中西部地區、發達地區農村的中小學校車配備問題,大約需要600億左右,國家拿出一年新增教育經費的十分之一,就可以解決這一問題,為什么不下決心解決呢?那6000億都投向什么地方呢?難道都比校車安全問題更緊要?教育部長袁貴仁曾說:生命不保,談何教育?這句話不能只出現在校車安全事故之后,而必須落實到長期的辦學之中。(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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