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網絡
建議內容:2010年,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在辦理何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發現校車駕駛員何某未取得校車駕駛人證,并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這表明該市有關部門在校車、校車駕駛人安全監督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同年3月8日,深圳市檢察院向該市公安局、教育局發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建議。建議公安部門完善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范圍,加強審查力度;加強校車道路安全管理力度,督促校車監督民警切實履行職責。建議教育部門加強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力度,重點排查整治校車及其駕駛員安全隱患,保障學生人身安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對方回饋:深圳市公安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一是加強了對校車駕駛人的資格審查,撤銷了3名患有妨礙駕駛安全疾病的校車駕駛人資格,對17名證件超過有效期的校車駕駛人發出《整改通知書》。二是對全市3600余輛校車的安全性能和校車駕駛員資格進行了集中檢查,發現問題、需要整改復核的校車974輛,有效減少了校車安全隱患。深圳市教育局進一步加大了校車安全綜合治理力度。落實校車管理責任制,對全市校車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校車動態管理臺賬,實行聯動通報機制,隨時掌握校車及校車駕駛人動態。嚴格執行校車駕駛人證申辦時必須提交公立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的規定。對違規的校車責任學校和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記者點評:如何保障孩子們平安上學,不僅是民生問題,更是民心問題。此份檢察建議緊盯民生,讓全社會高度重視,努力為祖國的花朵護航!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