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溫州商報
作者:網絡
近日,發生在山東境內的“校車”事故引起不少關注,短短不到半個月,兩起“校車”事故就造成了15人死亡的悲劇,其中14人為學生或幼兒,“校車”安全問題再次回到公眾視線中來。
12月2日,山東一小學校車發生側翻,造成4名學生受傷,其中3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而就在11月19日,山東一輛滿載14名幼兒園學生的小型面包車也發生車禍,導致12人死亡,其中含11名幼兒。兩起“校車”事故讓不少人唏噓,更讓人疑惑為何事關學生安全的“校車”接送會頻頻發生這樣的悲劇。
事實上,早在2010年7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也曾聯合發布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為校車提供了統一標準,只是校車魚龍混雜的情況依然存在。
據一教育部門工作人員介紹,2011年前,鹿城區登記在冊的校車只有13輛,后因考慮到安全問題,全部取消,市交運集團則開辟10條學生公交專線以方便學生出行。但是,個別幼兒園門口仍存在非法接送“校車”現象,受到投訴,而縣(市、區)的情況可能更為嚴重一些。
不可否認,在時代發展的今天,不少學生家長因為各種原因確實兼顧不了學生的接送問題,于是便將這重任“外包”出去,但“校車”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結果卻常常不是他們所能料想到及接受的:非法運營的“校車”往往隱患重大,不符合校車標準、車輛狀況差、車上人員超載的現象并不少見,將孩子交托給這樣的“校車”無疑是埋下了一顆重磅“炸彈”,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孩子是許多家庭的核心、未來,能讓孩子平平安安上下學是家長、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心愿,教育部門其實已經呼吁學校及教育機構向學生及家長傳遞不要搭乘非法“校車”,并對學校門口發現的非法運營情況進行監督舉報,作為家長,更應該擔起對孩子的監護重責,對搭乘非法運營“校車”的決定要慎之又慎,不要將孩子的生命安全交付給毫無保障可言的“黑校車”。
主持人 葉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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