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江西日報
作者:童夢寧
【問題反映】
近日,都昌縣昌昌雙語幼兒園通過大江網《民聲熱線》投訴平臺向《黨報幫你辦》欄目求助,該園一年前買車時,明確告知“五菱”銷售商要買幼兒校車,車商也明確表示其銷售的校車是可以上幼兒校車牌照。然而上牌照時才發現是小學生校車,車管所不予辦理幼兒專用校車牌照,致使該園不得不另雇傭車輛接送幼兒,造成不小損失。當園方提出更換幼兒校車或改裝等要求后,商家推托了近一年也不予受理。
【調查核實】
3月7日,昌昌雙語幼兒園負責人邵先生告訴記者,2012年2月,該園向都昌縣“五菱”銷售商購買了一輛五菱牌校車。購車憑證顯示,車輛類型為“小學生校車”。
邵先生說,之前他并不知道校車分小學生校車和幼兒校車兩種類型,所以購車時只問對方購買的校車能否接送幼兒?能否辦理幼兒園專用校車牌照?得到肯定答復后,他沒簽訂任何購車協議或合同就付款10.08萬元買下一輛五菱牌校車。去年4月,他到九江市車管所上牌照時才知道,該校車系小學生校車,不符合幼兒園校車管理條例,因而不能上牌照。之后近一年時間里,他多次與都昌縣“五菱”銷售商溝通,要求制造商更換合格證或者換一輛幼兒校車,甚至按幼兒校車標準進行車輛改裝,但均未得到受理。
邵先生氣憤地說,銷售商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把可能無法上牌的小學生校車銷售給幼兒園,事后又毫無協調解決之意,簡直就是欺詐。
【記者幫辦】
3月7日至11日,就邵先生的投訴,記者多次聯系“五菱”江西總代理商江西南客汽車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南客)、制造商廣西柳州五菱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五菱汽車公司)核實,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將逐級上報后再予以答復。
3月12日上午,江西南客公司總經理黃建國在五菱汽車公司的委托下,專門向記者作出回復。他介紹說,公司從未收到過昌昌幼兒園所反映的問題和相關要求,邵先生本人也從未與他們有過直接的溝通或接觸,只是通過都昌縣經銷商向其公司提出過換車等相關要求,其公司已作出答復,并將配合五菱汽車公司協助該園解決相關問題。
他告訴記者,在2012年5月1日國家出臺《GB 24407-2012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之前,國內只有小學生校車標準,并沒有幼兒校車標準。新規出臺后,才有幼兒專用校車、小學生專用校車、中小學生專用校車之分。根據該規定,今年5月1日之前,昌昌幼兒園可依照新規為其去年2月份購買的小學生校車辦理校車專用牌照。記者從其公司去年4月份至9月份的銷售臺賬中注意到,該公司向贛州、吉安、上饒等多個設區市的28所幼兒園銷售了28輛“五菱”小學生校車,且均辦理了校車牌照。
黃建國分析認為,在校車新規與舊規交替之間,可能有的設區市車管所在受理幼兒園校車上牌操作中,執行標準不一樣,才致使該幼兒園自去年4月份以來未能上到牌照。但在這過程中,“五菱”廠家及銷售商并未有過錯,也不存在欺詐之說。
黃建國最后表示,經與“五菱”廠家溝通,現可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積極協助昌昌幼兒園到九江市車管所辦理校車專用牌照。二、如果仍不能上牌,廠家可考慮換購,即“五菱”廠家以相應折扣價換購一輛新幼兒專用校車,并協助其如數退回車輛購置稅、強制保險等費用1.3萬元。
本欄目將繼續關注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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