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西都市報
作者: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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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檢查,車內挨個走出15個小學生。
明明是一輛普通面包車,但一到上下學時間,就轉變為接送學生的校車,游走在學校與多個學生家附近。
3月初,這輛“黑校車”載著學生前往崇州一小學時,被執勤交警擋獲。打開車門后,交警大吃一驚:原本8座的車內,一群小學生背著書包緊靠在一塊兒,細細一數總共有15人。
3月2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崇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17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該司機提起公訴。3月24日,該案將在崇州開庭審理。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成都首例“黑校車”超載案被提起公訴。
8座車中走出16人車子是輛“黑校車”
3月2日早上,在崇州江源鎮的鄉村公路上,50多歲的粟春林(化名)駕駛一輛8座面包車,一路奔馳前往江源小學。在開到半路時,粟春林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
面對交警,粟春林顯得十分緊張,試圖阻攔交警查看車內情況。在打開車門的瞬間,交警看到不可思議的一幕:狹小的車內,一群小學生背著各色書包,身體緊貼在一塊兒。當車內所有人員全部下車后,交警挨個數了下,一共16人,其中小學生15人。
粟春林說,他是收費送娃娃去上學的,每天上下學時間,按照“預約”,挨個載娃娃上學回家。
隨后,交警在現場確認,駕駛員并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和校車標牌,且該車并非正規校車,只是核載人數為8人的面包車,而被擋獲時車內已超過額定乘員的100%,屬于嚴重超載。
司機自稱職業客運家長仍心有余悸
當天上午,粟春林和他的“黑校車”一同被帶走調查。
粟春林說,他此前確實是名職業客運司機,從事了多年的鄉村客運工作。直到2014年,他的客運面包車下線,自己也跟著“退休”。但回家后閑著無事,便冒充起校車司機,想從事非法營運賺點錢。
“有20多個娃娃是常客,每個月他們父母會付200元左右的車費。”粟春林說,一般他會跑兩趟接送學生,但就算平均一趟拉10人,超載也是難免的。
得知粟春林被查獲,很多家長才明白,每天接送娃娃的,竟是輛超載嚴重的“黑校車”。
張女士是其中一位孩子的母親,她道出了不少家長的心聲。“平時工作忙,娃娃上下學時間與上班時間重合了。”她說,為了方便孩子上學,才聯系到司機粟春林幫忙接送,“車子到了就電話聯系,我們就把娃娃送出門,真不曉得會超載這么嚴重。”
涉嫌危險駕駛,“黑校車”被起訴
經核查,粟春林并非首次駕駛“黑校車”。在2014年10月,他就因謀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和校車標牌的情況下,私自將一輛非營運面包車改裝成校車,用于接送學生。被查當時,他還曾寫過一封保證書,承諾不再進行非法營運。
檢察官介紹,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以危險駕駛罪定罪。
今年3月初,粟春林再次駕駛超載“黑校車”被抓了個正著。所以,檢察機關認為,他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過程中,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月17日,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司機粟春林提起公訴。建議/
嚴查鄉鎮學校周邊“黑校車”
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在查獲這起“黑校車”案后,他們還同公安機關前往不少學校周邊走訪,發現不少鄉鎮上同樣存在“黑校車”隱患。
對此,檢察官表示,為防止出現重大的安全事故,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對非法校車的查處力度,同時建議大力開展好校車業務的審核、授權、牌照發放,以及加強對各鄉鎮學校周邊的抽查巡查工作,及時向司法機關通報和處理。
崇檢宣崇法宣華西都市報記者楊力 (圖片由檢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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