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云南網
作者:幼兒園校車
云南某幼兒園利用小型普通客車充當幼兒園校車被查,這輛黑校車核載8人、實載19人,實際載客人員超過核載人數的137.5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隆陽交警大隊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近日,云南保山市隆陽交警大隊查處的許某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員“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已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等待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6年9月2日,許某駕駛云M293號小型普通客車核載8人、實載19人,從隆陽城區沙河附近駛往辛街鄉方向,下午2點30分左右,當車輛行至滬瑞線K3394+100米處(大海子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現場清點,車上載有17名幼兒園學生、1名隨車看護人員,許某實際載客人員超過核載人數的137.5 。
徐某供述,當天駕駛機動車載幼兒園學生是送孩子們回家,是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的行為。許某的違法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三項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隆陽交警大隊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交警表示,機動車超員超速是導致交通事故,特別是惡性群死群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特別是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一旦嚴重超員或者超速,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因此,《刑法修正案(九)》將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嚴重超員認定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納入了“危險駕駛罪”。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