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張林虎
圖為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中新網包頭11月10日電 (張林虎)核載7人,實載19人;核載9人,實載27人……10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區法院獲悉,該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章某某、齊某某兩起危險駕駛罪,并當庭宣判。
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齊某某駕駛嚴重超員的小客車接送學生被交警查獲。經查,齊某某所駕車輛核定載客數為7人,案發時實載19名學生,超載171%。6月22日,被告人章某某駕駛嚴重超員的小客車接送學生同樣被查。經查,章某某所駕車輛核定載客數為9人,案發時實載27名學生,超載200%。
法院認為,被告人章某某、齊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認定被告人章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齊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新修訂以來,包頭市首例因非法從事校車業務超載導致的危險駕駛罪案件。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