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昌新聞網—南昌日報
作者:網絡
南昌新聞網訊 近日,省教育廳聯合省公安廳等21個部門制定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的道路交通安全,切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安全穩定,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縣要制定校車服務方案,通過多種渠道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有必要提供校車服務的地方,要以縣為單位制定校車服務方案。縣級人民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學、建設寄宿制學校、充分發揮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分布、需要校車服務的學生人數和道路交通狀況等,因地制宜地制定校車服務方案,確定校車運營模式,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據過渡期限確定服務方案實施的時間和步驟。
《通知》規定,各縣要制定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和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不得上路。縣級人民政府要針對過渡期大量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載客汽車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的實際情況,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制定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組織建立并嚴格落實校車使用許可制度和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及其駕駛人員都應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堅決杜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要加強道路巡邏管控,強化對在過渡期內仍可以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但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載客汽車的管理,使學生接送車輛依法依規安全運行,確保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通知》強調,各地要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嚴格查處各項違規行為。各地要在今年秋季開學后開展一次專項治理。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要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嚴格依法處罰機動車駕駛人和所有人。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校車的,要嚴格依法處罰。對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監督,依法查處。對校車駕駛人因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要堅決依法取消其校車駕駛資格。對其他機動車輛不避讓停靠上下學生的校車,要嚴格依法查處。(記者 駱輝)
上一篇
國務院:校車走公交優先車道
下一篇
校車每半年須參加一次安檢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