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江網-新法制報
作者:方維芳
日前,省政府正式出臺了《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規定》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9月1日起,我省接送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使用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作的專用校車。
校車應噴涂統一標識
《規定》所稱的校車,是指按照條例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和學前教育幼兒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校車應當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并噴涂統一的校車外觀標識,按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規定》明確,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取得使用許可。市、縣(區)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一般不使用校車。
縣級以上政府負總責
《規定》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建立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并實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校車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校車服務方案。
另外,《規定》還規定了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各自對校車安全管理的職責。
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規定》指出,校車駕駛人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校車接送學生時,應當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人數和規定的路線、停車站點進行接送,嚴禁超員。
《規定》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2014年9月1日起,本省接送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使用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校車。
上一篇
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處罰依據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