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劉洪俠 謝東櫻 賈元熙
中國青年網3月11日訊(記者劉洪俠 謝東櫻 賈元熙) 2011年11月16日,甘肅正寧縣一輛運送幼兒的校車與重型自卸貨車發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傷。2011年9月的山東淄博、2011年7月的陜西西安、2011年3月的北京門頭溝……頻發的校車事故讓人為之痛心。
“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農村中小學布局要因地制宜,處理好提高教育質量和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的關系。”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這樣強調,“校車安全”管理正式寫入“民生清單”。
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校車的特權如何受到保障和尊重?僅有安全校車沒有健全的經營模式能否持久?尚未正式出臺的《校車安全條例》能否真正保障校車安全?
3月10日晚,中國青年網與搜狐網聯合舉辦“2012兩會面對面”活動,邀請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洪宇,全國政協委員、河南中醫學院副院長司富春等共同聚焦“校車安全”。
立法保障 《校車安全條例》有望出臺
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教委主任靳潤在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時說,為加強校車管理,保障學生安全,2011年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起草了《校車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至2012年1月11號收到來自全國7000多條意見,這些意見應該說對于校車安全條例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并面向全社會廣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去年兩會上,周洪宇代表曾提交了一個關于實施全國校車安全工程的建議,提出了包括建立機構、明確職責、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加快立法等,“主要建議就是制定《校車安全運行管理條例》。” 周洪宇說。
周洪宇代表說,《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對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做出了一些比較明確的規定。“比如對責任主體做了明確的規定,對于有關的校車生產標準體系、生產廠家和校車運行當中的行駛制度等方面都有規定,總體來說其對保證校車安全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小校車關乎大社會 各部門聯動保安全
靳潤成代表認為,校車安全管理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法制、交通、公安、教育、安監等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和共同努力,既要借鑒國外的經驗,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從立法、運營、管理等各方面統籌考慮,出臺有關法律,完善相關機制,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
靳潤成代表介紹說,“按照中央的有關要求,天津要成立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公共交通、公安、教育、安監、財政、審計等部門組成的天津市校車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穩妥地解決校車安全管理問題,確保學生安全。在中心城區,天津主要借助發達的公交路網,采取開通公交專線的辦法,以方便學生就學。學校專線仍屬于公共交通線路性質。目前,已開通了十幾條專線,運營安全穩定,受到學生家長的普遍歡迎。在農村地區,天津要在充分調研、進行試點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的有關要求,依法依規、積極穩妥地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孩子們的人身安全。”
司富春委員強調校車問題不能簡單地說成是一個車的問題,它實際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車的來源要達到標準的校車運營要求,如何達到標準?這需要校車的制造商根據國家的要求生產;車的運營方面涉及交通管理,在《條例》中提到要給予校車優先權,“這就需要交通管理部門甚至全社會都要了解這個情況,真正地重視孩子們的安全。”他同時強調校車配備之后的管理也非常重要。
此外,司富春委員指出校車本身在行駛安全方面,也需要對開校車的司機等從業人員建立準入制度,此外還要不斷加強安全教育。“總體而言,保證校車安全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學黨委副書記、特級教師鄭捷認為,由于所處的環境不一樣,對校車的理解也不一樣,大家一說到校車就認為應該是學校的事,“我認為校車不是學校的事。校車準確來說,應該是集中運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簡稱校車。它是一種社會行為,所以不能把校車歸于學校來管理,學校絕對是沒辦法獨立承擔的,應該由政府來管理,下面有一整套的運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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