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甘肅日報電子版
作者:yfs001
19日上午8時許,山東蓬萊一接送幼兒園小孩面包車與大貨車相撞,現場3兒童與1司機死亡,后有8兒童搶救無效死亡。肇事司機與責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官方稱8座面包車實載15人,當地知情人士還稱事發路段超速超載頻發。
天氣漸冷,可是比寒冷的天氣更令人打寒顫的,卻是這起慘痛的事故。11個如花骨朵般尚未綻放的生命,在交通事故的撞擊中消逝。這要給11個家庭帶來多少淚水多少傷痛?校車安全事故,難道真成了揮之不去的夢魘?
嚴格說來,這還不是一輛規范意義上的校車。按照2012年發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是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以此標準來看,這輛金杯面包車充其量就是一輛山寨校車,甚至可以說是黑校車。可就是這么一輛完全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所謂校車,卻承擔起接送孩子上下幼兒園的重任。農村幼兒園不能配備符合標準的校車,主要還是一個財力的問題。對此,地方政府負有財政投入和政策扶持之責。就山東省來說,兩年前該省就表示將加大校車配置力度,力爭2015年使校車配備基本滿足乘車學生的需求。然而慘痛的事故說明,政府的這種投入還遠遠不夠。特別是財力薄弱的農村學校和幼兒園,還沒有成為政府扶持的重中之重。“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不只是說說而已,是需要真真切切當作百年大計來抓的。
如果說配備不合格校車,有著經濟力量薄弱方面的客觀因素,那么因嚴重超載而失事,顯然屬于監管缺失的人禍。原本載客8人的車里,硬是像塞沙丁魚般塞進15個孩子,超載近一倍,對這種嚴重的安全隱患,卻無人制止,也無人管理。再加之事發地沒有監控,且超速超載頻發,長此以往,不出事故才怪。《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有關校車通行安全的條款,從“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到“校車經過的道路出現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狀況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消除安全隱患”,有哪一條被當地有關部門落到實處了呢?痛定思痛,除了痛惜和嗟嘆,是不是也該追究相關部門的失職之責?
或許,對于農村學校和幼兒園來說,擁有合乎規范標準的校車,尚不能一步到位,但即使是過渡時期的替代校車,也需要納入職能部門的有效監管范圍內,無論是配置還是運營,都必須按照相關法規嚴格執行。有時,這不單是一個財力問題,更是責任心的問題。做好這些方面的工作,其意義不僅在于呵護每個家庭的希望,更是呵護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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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尚無“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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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事故之殤根在“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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