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網(wǎng)]開學伊始,各種有關于學校的新聞層出不窮,從幼兒園收費大漲到官二代御用幼兒園,再到孩子成為黃金大米的試驗品,讓整個社會的目光都聚焦于“教育”,而曾經(jīng)屢屢惹禍的校車問題,又成了多家媒體的頭條,這次不是車禍,而是部分地區(qū)的新校車帶來的“幸福的煩惱”,有車無牌,多地出現(xiàn)了校車上牌難的問題。一方面嚴格管理校車,一方面新校車卻無法上牌,這背后究竟存在著什么問題、有沒有無形的黑手在刻意而為?值得探究。
新聞顯示,廈門市、高郵市等很多地方都出現(xiàn)了符合標準的新校車無法上牌的奇怪現(xiàn)象,讓孩子上學無車可乘:不符合標準的舊校車不讓上路,而符合新標準的校車卻遲遲難以獲取“通行證”。根據(jù)廈門教育局教育局制定的《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要求,校車安全工程需要12個政府部門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以應對。如果關鍵的幾個部門沒有坐到一起,都會使得新校車上牌難。所以出現(xiàn)了讓人無法理解的新校車不能上路的“怪事”。
要解剖這樣的現(xiàn)象,還必須從之前屢屢發(fā)生的校車車禍說起。近年來,全國各個屢屢發(fā)生校車車禍,釀成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慘劇,尤其以2011年11月16日發(fā)生在甘肅省正寧縣的特大校車交通事故最為慘烈,一輛額定載人9人的面的里面擠滿了64人,發(fā)生車禍后,導致18名兒童兩位成人永遠離開了人世,還有44人受傷。慘劇喚醒了人們對校車安全的意識,在全國范圍內(nèi)展開了校車安全大檢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也在千呼萬喚中出臺了。
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校車應當具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放的校車標牌,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但是《條例》中又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問題就出在了這里,各地并未及時出臺實施細則,所以出現(xiàn)校車無法及時獲得牌照的情況。
但是為什么大部分省、市、自治區(qū)遲遲未能出臺《條例》實施細則呢?在這里不妨透過蛛絲馬跡探尋一下原因。之前的校車事故,讓一些官員和部門被問責,導致剩下的官員對此事非常敏感,心有忌憚,因此為了規(guī)避責任,誰也不愿意自己批準新校車上崗,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新校車出點事,自己首當其沖的要擔責;再者,一旦新規(guī)則實施,必然要更換一大批校車,而這對地方財政來說,顯然是不愿意承擔的,這筆支出又不像工程投資,短期內(nèi)就能帶來政績,反而分流政績工程的資金,能拖就拖的心態(tài)在官員的潛意識內(nèi)一直都存在。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有關部門便會找種種理由推遲新規(guī)則的出臺,并以此為借口,延遲校車的更新,如果有部分校車上牌了,則必然要大力推動校車的更新。
如果能夠延遲,則必然有些學校用沒有經(jīng)過“審批”的校車上路,此時一旦出事,違規(guī)的校方就首當其沖,充當官員的擋箭牌。如果學校也以此為借口,不再提供校車,則大家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而學生家長則不得不自己承擔所有的工作和責任,校車問題則極有可能陷入久拖不決的狀態(tài),而這也正是某些人所最終希望得到的結果。
但愿這一切都是胡猜!但面對此種情況,不猜又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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